综 述
新中国成立后,党在领导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建设上,特别注重典型引路和榜样作用,始终把评选劳动模范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方法。1949年10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国务院共举行评选和表彰劳动模范活动7次。1950年9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和1956年4月召开的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毛泽东主席出席了会议。1959年10月、1960年6月等5次召开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表彰大会,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分别出席了大会。怀柔县在这一时期内受到国务院及各部委、河北省、北京市表彰的劳动模范共计206人次。其中,农业生产战线上的劳动模范,占这一时期劳模总数的48%。工业、商业、文化、卫生、教育等战线的劳动模范,占这一时期劳模总数的52%。1958年10月以前,怀柔县属河北省管辖。1950年,怀柔县第一批被评为河北省劳动模范的有3人。1958年10月以后,怀柔县划归北京市管辖。这一时期内,怀柔县受到北京市表彰人数最多的是1959年、1960年,两年共计132人,占总数的64% 。
时代呼唤着劳模,劳模的工作历程深深地烙着时代的印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把农业的恢复看作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强调发展农业是头等大事,并通过土地制度的变革,采取组织互助合作等措施,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1953年,中共中央制定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5年,中共中央又下发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怀柔农村掀起大办农业社的热潮。这一时期,涌现出了像西坟村(今红林村)阎瑞年、东坟村(今东凤山村)李德山、东四村王桐、一渡河村刘宗悦等一批得到群众认可的劳动模范。他们响应党的号召,带动周围群众,组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促进农村互助合作发展生产,使得农村合作化运动深入地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195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今冬明春大规模地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1958年3月9日,河北省和北京市共同承建的怀柔水库正式开工。在修建怀柔水库的同时,开挖白河灌渠。9月,5000多名怀柔民工又开赴密云水库工地,参加修建密云水库建设。当年冬季,东风人民公社西庄管理区,大战三截山,挖水平沟、鱼鳞坑;八一人民公社沙峪管理区大战沙峪、渤海所怀沙河两岸,拆坝阶造地,引水灌溉;钢铁人民公社黄花甸子管理区在庄户沟顶小梁前村开展百日大会战。当时的口号是“让高山低头,河水让路”,“土不出山,水不出川”。在那个热火朝天战天斗地的年代,涌现出了一大批劳动模范。1958年至1965年,怀柔县农村基层受到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北京市表彰的劳动模范共计187人。其中,1959年、1960年在北京市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表彰大会上,怀柔县农业系统有64人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占1958年后至“文革”前农业系统劳模总数的34%。
1949年10月1日至1978年12月,在怀柔这一段历史发展时期,全县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劳动模范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代劳模。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在解放前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贫苦人。有的当过长工、佃户,借过高利债,有的逃过荒,要过饭。他们受尽了官僚、地主、恶霸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欺压凌辱,受尽了人间种种磨难痛苦。其中有的在抗日战争或解放战争中就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为求得翻身、解放而浴血奋战。而大部分人,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压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彻底改变了旧社会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旧制度,才得到翻身解放,有了当家做主人的政治地位,才有了生活出路。他们从自身的经历中,深深地懂得:只有跟着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国家才能富强,农民、工人才有好日子过。因而,他们最听党的话,走社会主义道路最坚决,是党在农村工作的支柱。他们在各个时期,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和挫折,都毫不动摇地带领人民群众发展生产,艰苦创业。
第一代劳模,都是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模范,是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又是无私奉献的模范。这是由他们的出身、品德、使命和所处的历史环境决定的。他们的出身经历,决定了他们对万恶的旧社会有深仇大恨。经过党的教育、培养,他们树立了坚定的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理想信念。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是刚刚建立新中国以后,在怀柔这片土地上,国民党遗留下来的贫穷落后的烂摊子,大多数人处于半饥饿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搞经济建设,一无资金,二无机械设备,最大的优势就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劳动力。这些劳动模范,听从党的领导,在农村积极组织互助合作,带头发展农业生产,带头治山治水,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量,解决吃不饱饭的问题。在工厂,他们爱岗敬业,不怕苦累、刻苦钻研,带头大搞技术革新,努力改变落后的工业技术条件,促进怀柔工业起步发展。在教育、文化等其他行业,他们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凭着勤劳和智慧,创造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对怀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被打乱,县内各级领导机构瘫痪,大批领导干部被揪斗批判,许多劳动模范受到迫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全县处于无政府状态,农业、工业、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事业都受到了冲击,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然而,在那10年间,怀柔许多干部群众排除干扰,抵制“左倾”错误,不惧各种打击,坚持发展生产,坚守工作岗位,为保证怀柔各项建设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尽管在当时的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运动中也涌现出许多先进分子,但是,在这一时期,国家、北京市评选劳动模范的活动已经停止,直到1977年,全国性的劳模评选活动才得到恢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劳模评选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79年,国务院明确对“劳模”和“先进”作了理论概括——必须是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能体现社会发展的方向。国务院于1989年4月颁布的《关于召开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明确了劳动模范的评选条件和标准,此条件和标准基本延续至今。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评选从1989年起、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从1982年起基本上为5年评选一次,并召开表彰大会对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1979年至2010年,国务院先后召开了表彰工业交通、基本建设战线全国先进企业和全国劳动模范大会,表彰农业、财贸、教育、卫生、科研战线全国先进单位和全国劳动模范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等7次表彰大会,对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北京市委、市政府共召开北京市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北京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和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等9次。与此同时,国务院各部委、全国总工会也不定期表彰了一批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的先进人物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1979年至2011年,怀柔区共有210人次被国务院、全国总工会、有关部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其中,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的11人次;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10人,被授予部级劳动模范的28人;被授予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生产)者的161人次,获2次以上劳模称号的17人。
劳模是时代的领跑者,其身上永远带有时代的印记,都代表着该时代先进生产力和健康向上的力量。怀柔区改革开放30年劳模的涌现和劳模评选工作的进程,见证了怀柔的发展历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怀柔也和全国一样,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1979年,怀柔县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开始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到1983年,撤销了人民公社体制,全县普遍推行了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各种生产责任制,把土地承包到户,实行分户经营、自负盈亏。1984年后,家庭联产承包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开始向专业化、商品化转型。在工业改革方面,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积极发展农村社队工副业”的要求和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全县大力发展社队企业,推动经济体制综合改革。乡镇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国营企业扩大经营自主权,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把企业产供销人财物责权利,以承包、定期考核、兑现合同的形式,与个人利益挂钩。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上世纪80年代末,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推行,怀柔人民在各领域迈出了改革开放的步伐,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此期间,农业、工业和其它行业涌现出了一批为改革和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在1979年至1988年评选出的劳模中,有带领群众壮大集体经济、坚持集体致富的农村基层干部,有勇于发展自营经济的致富典型,有在承包经营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管理者、技术人员、职工,有为本地区、本单位的改革和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的教育、卫生和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劳模中,村(大队)干部和农村专业户共26名,占农业劳模的897%;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共12名,占工业劳模的60%。这体现了劳模积极响应党的改革开放号召,正确理解、执行党的各项改革开放政策,在改革中起到引领作用,为本地区、本单位改革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时代要求。
1990年后,怀柔进一步推行“兴工富怀”工程,积极对企业进行重组转制,开展二次创业,整合资源,进行工业开发区建设,使怀柔区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发展成为以工业支撑的现代经济。其中特色农业迅速发展,农业四大主导产业得到巩固壮大;同时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实现了一产、二产、特别是三产多领域、跨行业、大规模的融合。在第三产业,大旅游发展思路的形成和实施,带动了三产其他行业和工、农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其他行业的改革发展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此进程中,怀柔区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推进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为怀柔经济体制转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行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阶段为怀柔各项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他们有恪尽职守、敬业奉献的一线工人;有带头致富、造福乡里的普通农民;有发展农业主导产业的积极分子;有搏击市场、内引外联,发展怀柔工业和新兴产业的创业者;有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领军人物;有勇攀高峰、为科技进步做出突出成绩的科技人员;有呕心沥血、辛勤耕耘的文化、教育工作者;有医术精湛、品德高尚的医护人员;有秉公执法、保一方平安的政法干警;有深化怀柔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模范执行者;有在抗击严重自然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
随着时代的发展,怀柔区劳模代表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包括了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城建、交通、教育、卫生、文化、党政机关等各行各业。他们既有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和合作制企业的管理人员、职工,也有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在机关工作人员中,既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也有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人员。还有少数民族和民主党派人员。这表明了党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为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创造了施展才能、贡献智慧的有利条件,反映了怀柔各项建设事业在新时期千帆竞发、百业兴旺的大好局面。
劳模精神引领时代精神,劳模价值创造社会价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涌现出的劳动模范,既继承了老一代劳模勇于奉献、踏实苦干、淡泊名利,做国家建设奠基石的优秀品质,更展示出了进取创新、追求卓越、做先进生产力推动者的时代风采。他们胸怀全局,信念坚定,以实际行动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他们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他们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努力掌握和运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他们严于律己,弘扬正气,以自己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动影响带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他们身上既集中体现了怀柔人民的优秀品质和在各项事业中的创业精神,又显示出了具有新时期特点的劳模精神。
劳模们站在改革的最前列,是新时期的创业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方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由之路。新时期的劳模们,他们普遍坚定不移地站在改革开放最前列,不畏艰难,不怕挫折,勇于思考探索,勇于改革创新,勇于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开拓精神和创业精神。
劳模们带领群众勤劳致富,是执行党的政策的模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经济领域的方针政策,归根结底是在提高综合国力基础上的富民政策。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走向富裕,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劳模们思想解放,眼界开阔,勇于开拓,锐意改革,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胆勤劳致富,大胆带动群众集体致富,在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做出了优异成绩。
劳模们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是技术进步的先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怀柔各阶段发展目标的实现,加速技术进步是一个重要因素。我区的劳模中,有不少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努力学习、掌握各种现代化科学技术,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用自己的科研革新成果,推动科技进步的发展。
劳模们用第一流的工作标准要求自己,是优质服务的榜样。怀柔经济和社会发展功能的定位,要求我们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内外游客、投资者、企业提供一流的服务。在我区的劳动模范中,有不少优质服务的标兵,他们以爱国家、爱集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私精神,热爱本职工作,不计个人得失,忘我劳动,团结带动周围群众,用一流的服务标准树立了怀柔的良好形象,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涌现出的劳模们,紧跟时代步伐,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以爱岗敬业、为国为民的主人翁精神,艰苦奋斗、艰难创业的拼搏精神,争创一流、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甘于奉献、乐于服务的忘我精神,紧密协作、相互关爱的团队精神,为怀柔区的各项建设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虽岗位不同,事迹各异,但都立足本职、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干出了不平凡的事业,集中体现了怀柔广大劳动者的时代风采。
责任编辑:王晓燕